为激励教师参加教育科研活动,不断探索新课程改革教学模式,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培养和造就一流的教师队伍,丰富省级示范高中内涵,对在教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质课评比奖
教师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奖,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省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3500元
市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500元
县级:一等奖800元
注:①基本功大赛、说课评比等参照执行。
②逐级选拔性评比,按最高等级给予奖励。
二、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奖
教师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创新课堂教学实践观摩等活动中获奖,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3000元
省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500元,三等奖2000元
市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注:①部级、省级、市级优课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②同一作品获多级奖项按最高等级给予奖励。
③非教育主管部门评比获奖的课件、课例、微课等,经审核按降一个等级标准执行。
三、课题研究奖
教师承担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或课程改革实验课题工作,学校按课题等级,在收到课题立项通知书后,先颁发立项奖,待验收结题后,再颁发课题结题奖。
国家级立项:3000元,结题:12000元
省级立项:2000元,结题:8000元
市级立项:1500元,结题:4500元
县级立项:1000元,结题:3000元
注:①此项奖励不含教育主管部门发放的以奖代补资金。
②其他类别课题经审核按降两个等级标准执行。
四、论文、论著等奖
教师公开发表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2000字。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稿费通知单复印件,获奖论文须提供证书,经学校教科室确认后,方可享受该奖。
正式出版论著:10000元
核心学术期刊:1000元
省级学术期刊(含《安徽教育科研》、《安徽教育论坛》):500元
省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市级一等奖(含《合肥教育》)300元;二等奖200元
注:①其他机构评比获奖论文,按市级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②教学设计按获奖等级给予相应奖励。
五、校本教材(作业)编写奖
校本教材(作业)编写按申请、立项、审阅程序进行,由学校统一出版,具体工作由教科室负责。教师编写的校本教材(作业),20万字以下奖励8000元,20万字以上奖励10000元。
六、本奖励方案解释权在学校。
七、本奖励方案自2017年起施行。